安阳高新区建设局关于招标代理机构遴选的公告

时间:2026-07-30 10:54 来源:高新区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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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单位拟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作为候选,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专业代理服务。诚邀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范围及期限

  1.服务范围: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综合执法局)2026年度各类政府采购项目(含货物、服务、工程类)及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的全过程。2.服务期限:自入围公示结束之日起一年。

  二、报名及材料提交

  参选机构须将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指定地点。

  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 企业简介;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办公场所证明(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评审场所及录音录像设备设施情况说明;

  5. 专职从业人员名单、职称或资格证书及近一个月内社保缴纳证明(在取得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相关专业技能培训岗位证书的基础上,应具备2人以上工程建设类或工程管理类中级以上职称,1人以上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社保证明应为社保部门出具的带电子签章或业务章的缴费明细,缴费单位须与参选机构名称一致);

  6. 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招标代理业绩清单及证明材料(附中标或成交公告截图或合同复印件);

  7. 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

  8. 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声明函、廉洁服务承诺书、材料真实有效承诺书;

  9. 招标代理服务方案(含组织架构、工作流程、质量保障、风险防范等);

  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递交地点为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综合执法局)208室。遴选结果将在安阳高新区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其他事项

  第一,参选机构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参选及入围资格。

  第二,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参选机构自行承担参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入围后,我局将根据代理机构工作表现进行动态评估,对表现不佳者予以调整;如出现工作失误给采购工作带来影响的,我局有权不再委托其代理业务。

  第四,入围机构不得转包代理服务业务。

  第五,本项目为建立代理机构服务参考名录,不构成采购人与入围机构之间的强制委托关系,具体委托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为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2-5025602

  联系地址: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综合执法局)208室

  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管理局(综合执法局)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