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河南海睿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碳纤维预浸料及碳纤维螺旋桨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时间:2026-05-06 18:00 来源: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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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安阳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河南海睿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碳纤维预浸料及碳纤维螺旋桨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6日-2026年5月11日。

电话:0372-2997005   

通讯地址:安阳高新区黄河大道中段安阳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330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1

高性能碳纤维预浸料及碳纤维螺旋桨生产基地项目

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朝霞路与KF69号路交叉口东北角

河南海睿新材料有限公司

河南成乾科技技术有限公司

河南海睿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15000万元,在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朝霞路与 KF69 号路交叉口东北角,新建高性能碳纤维预浸料及碳纤维螺旋桨生产基地项目,建设高性能碳纤维预浸料及碳纤维螺旋桨生产基地项目实现年产30000套旋翼、螺旋桨及100万平方米碳纤维预浸料。该项目于2026年1月28日在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服务局备案(项目代码:2601-410571-04-01-745009)。

经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本项目属于“三十四、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37-74.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374—其他”,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版),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十八条航空航天,第4款航空航天用新型材料开发生产。”

 

1.废气:本项目成型固化废气:1#生产线废气由设备自带排气口接入“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1)”处理后经1根不低于28m排气筒(DA001)排放;2#生产线喷胶过程中会产生漆雾(颗粒物)经喷胶房内集气设施收集后经1套“干式纸盒(TA003)”+“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1)”处理,固化废气经集气设施收集后经1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1)”处理后与喷胶衣废气一同通过1根不低于28m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CNC加工废气通过设备自带全封闭防护罩收集,出风口负压集气至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TA002)”中处理后经1根不低于2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调漆、喷漆废气经喷漆房内集气设施收集后经1套“干式纸盒(TA004)”+“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1)”处理;烘干废气经烘干房内集气设施收集后经1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1)”处理后与调漆喷漆废气一同通过1根不低于28m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注塑机采用集气罩收集经1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2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树脂浸渍、温控压延废气设备出气口经集气设施收集后通过1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1)”处理后经1根不低于2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危废间废气接入“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一 根28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措施后废气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版)》、《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安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相关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安阳市北小庄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设备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外排污水水质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同时满足安阳市北小庄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真空热压机、除湿干燥机、注塑机、裁布机、空压机、三轴联动加工中心、风凝冷凝机组、无尘喷涂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期间所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厂房隔声和安装减振基础等措施处理后。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裁切边角料(碳纤维预浸料、碳纤维布)、废丝、不合格品、除尘灰、废除尘滤袋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20m2)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导热油由设备厂家更换后回收处置,不在厂内储存。不在厂区储存。废催化剂、废纸盒、废机油及废桶、废固化剂及废桶、废环氧树脂胶衣及废桶、废水性漆、漆渣及废桶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20m2),定期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收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

5.地下水、土壤:本项目落实源头控制、过程防控、分区防渗等措施后,不会污染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

6.环境风险:本项目环境风险物质Q值小于1,环境风险影响很小,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做好预防和应急措施,加强防范意识,项目运营期间发生环境风险的概率较小,从风险评价的角度分析是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