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高新区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特殊困难家庭申请租金减免的公示

时间:2025-08-20 17:21 来源:高新区建设管理局(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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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安阳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减免审核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经单位受理审核,拟认定沈利军1认符合我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减免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8月21日—2025年8月27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高新区建设管理局反映,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和匿名信件,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所属办事处

公租房详细住址

保障房性质

申请免交租金事由

1

沈利军

410503********2515

商颂

祥和一期4-706

公租

保障成员中患有重特大疾病且享受低保待遇


    监督电话:  0372-5025602

    来信地址:  安阳开发区黄河大道中段

 

 

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管理局(综合执法局)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