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安阳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安阳崇高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抗菌新材料科研基地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22日。
电话:0372-2997005
通讯地址:安阳高新区黄河大道中段安阳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330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000吨抗菌新材料科研基地搬迁项目 | 安阳市文峰区文元西街与平原路交汇处向南200米路西 | 安阳崇高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安阳崇高纳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将位于安阳高新区峨嵋大街南段火炬园12号厂房年产1000吨抗菌新材料科研中试基地项目,整体搬迁至安阳市文峰区文元西街与平原路交汇处向南200米路西,租赁安阳市现书特种轴承有限公司1180平方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工艺、规模均不变化,设备、配方略有调整。 经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本项目属于“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该项目于2025年6月13日在文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投资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506-410502-04-01-895315)。
| 1.废气:本项目投料废气;上料口设有半封闭式集气罩收集,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加热挤出工序有机废气:采用车间封闭,挤出机上方各设置1个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1套“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间废气:危废暂存间安装顶吸装置,在事故状态下将危废暂存间废气引入挤出工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干燥工序有机废气:烘干机排潮口经管道引入挤出工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检验室废气:检验室安装顶吸装置,在开展检验工作时将检验室废气引入挤出工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采取措施后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安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相关标准限值关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挤出工序冷却循环用水系统定期排水,其水质简单,水量较小,直接泼洒在车间外道路用于抑尘,不外排。员工使用现书公司公共卫生间进行盥洗、如厕,卫生间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双螺杆挤出机、上料机、切粒机、高速混合机、双锥回转真空干燥机、除湿干燥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期间产生的噪声,通过设备安装减震基础、厂房隔声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原料废包装袋、除尘灰、废检验样品、废除尘滤袋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内定期外售。废活性炭塑料袋密封+纸箱包装、废过滤棉专用容器收集、废润滑桶、废润滑油使用原包装桶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内,定期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拉运处置。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 5.地下水、土壤: 本项目正常生产情况下,无地下水污染源和污染途径。预计对地下水的影响很小。危废间存放有危险废物,一旦发生泄漏,可能引起地下水污染,通过采取源头控制、过程防控、分区防渗措施后,有效保护项目所在地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6.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主要包括原辅料、非甲烷总烃、危险废物及火灾爆炸产生的次生废物等,环境风险物质Q值小于1,项目严格落实措施,做好预防和应急措施,加强防范意识,项目运营期间发生环境风险的概率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