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安阳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年加工 100 万平方米单晶硅光伏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5日-2025年4月30日。
电话:0372-2997005
通讯地址:安阳高新区黄河大道中段安阳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330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年加工 100万平方米单晶硅光伏板项目 | 安阳市文峰区文锦西街与平原路交叉口向西400 米路南装备制造孵化园西排6 号 | 安阳方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河南林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安阳方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360万元,在安阳市文峰区文锦西街与平原路交叉口向西 400 米路南装备制造孵化园西排6号,建设年加工100万平方米单晶硅光伏板项目,本项目已在安阳市文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502-410502-04-01-834483。 经查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本),本项目属于“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82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中其他”,经査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二十一条“建筑”中第 2 款: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相关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 1.废气:本项目划片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厂房顶 15m 高排气筒 (DA001)排放;焊接废气收集后经 1 套“袋式除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层压废气集气罩、层压机尾端上方管道及其真空泵排气管道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15m 排 49 气筒(DA001)排放;固化废气通过引风系统负压收集后,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15m 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间废气密闭压收集,引入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采取措施后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安阳市 2019 年工业大气污染治 理 5 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环攻坚办〔2019〕196 号)、《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抽,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下料机、裁切机、划片机、焊机、层压机、排版机、预压机、除膜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期间所产生的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处理后。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不合格电池片交由供应商回收;废塑料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废电池片、废焊带、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除尘灰收集后外售处理。废机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收集暂存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 5.地下水、土壤:本项目原辅材料存储均在室内,液体物料 存放处均设置防泄漏托盘,可能泄漏污染物的污染区和装置进行防渗处理,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化学品、危险废物等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项目正常运行对项目选址所在区域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6.环境风险: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有助焊剂、 废机油等。该项目运营后当Q<1,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本项目营运过程中在落实风险防范对策措施、作好应急预案的前提下,本项目的风险可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