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开征预告〔202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我区拟对商颂大街街道小官庄部分集体土地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面积:
光明路与文元东街交叉口西南,约1.6364公顷土地(具体以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用于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五种情形。
三、我区拟于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2024年5月13日起)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和其他相关工作,请上述范围内土地、附着物相关权利人给予积极配合。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