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当前加强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第2号令)、《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第3号令)、安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明确医保基金监管职责的通知》(安医保办〔2021〕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资料审查、书面评估、实地考核、高新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会审,拟与以下新增医药机构签订定点服务协议,现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序号 | 单位名称 | 地址 | 确定类别 |
1 | 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安阳佳田未来城店 | 河南省安阳市高新区弦歌大道与永明路交叉口东南角佳田未来城一期B-1号楼102号商铺一层 | 药店 (职工) |
2 | 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弦歌大道店 | 河南省安阳市高新区银杏街道弦歌大道与曙光路交叉口东北角宜居文竹苑小区A2#楼3单元103室1层 | 药店 (职工) |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所属职能部门反映,并提供必要证据。
监督举报电话:0372-2150989
高新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