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安阳坤晟玻璃有限公司年加工钢化玻璃50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时间:2023-06-21 08:46 来源: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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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坤晟玻璃有限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2MA9KQTLX6W)上报由河南丛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年加工钢化玻璃50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本项目审批事项在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安阳坤晟玻璃有限公司在安阳市文峰区平原路与崇仁街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安阳斯普机械有限公司院内3号厂房,建设年加工钢化玻璃50万平方米生产线,建成后年产钢化玻璃42万平方米、夹胶玻璃(钢化、双层)3万平方米、中空玻璃(钢化、双层)1万平方米、中空玻璃(浮玻、双层)1万平方米。本项目建设性质为迁建,由安阳高新区方圆玻璃加工部年加工5万平方米玻璃制品项目(安阳市高新区海河大道东段路北飞音厂内)整体迁建,该项目租赁占地面积5.7亩,厂房2660平方,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的2%。

二、经审查并结合专家对《安阳坤晟玻璃有限公司年加工钢化玻璃50万平方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技术评审意见》和郑州市东方环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安阳坤晟玻璃有限公司年加工钢化玻璃50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报告,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我局批准本《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三)项目建成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本项目铝条切割产生的粉尘颗粒物经车间厂房阻挡后,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安阳市2019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5个专项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19﹞196号)相关要求。

中空玻璃生产线和夹胶玻璃生产线有机废气,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的要求。

2.废水:本项目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10立方)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经市政管网进入安阳市北小庄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6立方)处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安阳市北小庄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安阳市北小庄污水处理厂收水指标要求。

3.噪声:本项目钢化炉(含风机)、高速清洗机、清洗线风机、四边磨机、玻璃切割机、中空线风机以及夹胶线风机等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安装减震基础、厂房隔声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西侧)、3类(东、北、南侧)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本项目玻璃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沉淀池沉渣(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硅)定期清捞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铝条切割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原料拆封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根据废包装材料的种类进行分类,一部分外售物资回收单位,一部分由生产厂家回收;完好废胶桶厂家回收利用、损坏废胶桶、废润滑油及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委托环卫部门处置。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贮存区域。

(四)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定期对废气、废水、噪声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设立明显标志。

(五)该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非甲烷总烃计)0.2934t/a、该项目VOCs利用原拆迁项目“以新带老”不新增总量指标。废水出厂界的污染物排放量为:COD0.1584t/a,氨氮 0.0199t/a,排入外环境的量为:COD:0.0366t/a、氨氮:0.0037t/a,COD、氨氮双倍替代来源为安阳市华港制衣有限公司关停形成的减排量。

(六)如果国家、省、市颁布污染防治新的政策和排放标准,执行新的政策和排放标准,并加强环境管理,不断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四、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五、环境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现场监察,你单位应积极配合,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符合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六、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应按照经批准的《报告表》,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

七、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八、《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报告表》。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2023年6月21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372-2997005

通讯地址:安阳高新区黄河大道中段安阳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33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