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9日至9月23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高新区建设局进行了巡察。1月10日,区委巡察组向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综合执法局)支部委员会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拆迁安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1.传达贯彻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拆迁安置相关精神不到位。对党的十九大报告拆迁安置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以及省、市领导同志对棚户区改造和拆迁安置工作重要指示,传达贯彻不深不实,履行拆迁安置政治责任有欠缺。在高新区建设局的文件资料中,没有看到传达相关精神、指示的任何内容,也未开会宣传贯彻。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2022年10月24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2023年2月20日再次组织科室人员继续学习党的十九大、二十大报告,坚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二是制定学习计划,健全学习制度。为更好的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制定了拆迁安置学习计划,按照计划目前开展了5次学习培训工作。三是坚持理论联系实践的优良学风,把所学知识与日常工作结合,用实践检验学习成果,切实履行拆迁安置政治责任。
2.学习政策法规不足。对上级文件精神不学习、不传达。经查阅资料发现,高新区建设局对有关于拆迁安置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未见学习、传达和部署,自2015年底拆迁办组建以来,对拆迁安置工作始终没有整体统筹和规划,始终是在摸着石头过河,凭经验办事,部分问题解决不够到位,群众不满意。
整改情况:加强政策法规学习,规范行政决策行为。首先于2022年9月至2023年1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安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补助奖励指导意见(实行)》(安政办〔2013〕14号)、《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安政〔2016〕32号)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文件,进行了初步学习。其次对相关征收文件进行重点分类,于2023年3月1日、3月10日、3月17日、4月7日、4月13日组织工作人员对文件进行再次系统学习,让学习贯穿国有土地征迁工作全年始终,使之常态化、制度化。
(二)拆迁安置重点领域问题
1.拆迁安置工作力量薄弱。1、专业人员较少。高新区建设局拆迁办原配备工作人员4人,实际仅有1名正式在编干部和一名临时人员。2、工作能力亟需提升。高新区建设局现有的拆迁安置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对政策理解和把控能力存在偏差;业务培训不及时,工作方法单一,解决问题能力差、导致工作开展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人员配置,充实工作办事力量。安阳高新区建设管理局(综合执法局)已向管委会递交增加专业人员的请示,以保障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按照学习计划,目前已开展业务培训指导五次,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安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补助奖励指导意见(实行)》(安政办〔2013〕14号)、《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国家建设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安政〔2016〕32号)等相关征收文件。三是坚持走出去,对标先进去学习,4月10日组织人员到市局进行拆迁业务培训,请教学习,丰富工作方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997521;电子邮箱jsj2997521@163.com。
中共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管理局(综合执法局)支部委员会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