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区(高新区)“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子女入学服务实施办法 (暂行)

时间:2020-08-15 15:33 来源:安阳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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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根据《中共安阳市文峰区委 安阳高新区党工委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政府 安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贯彻落实“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为推动文峰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的实施意见(试行)》(文发〔2020〕5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人才服务保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经文峰区(高新区)“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认定的人才。

  第三条 人才子女入学享有以下政策待遇:

  (一)小学阶段。申请就读小学、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在文峰区(高新区)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就近不存在大班额的公办小学。

  (二)初中阶段。申请就读区属初中(宝莲寺镇一中和宝莲寺镇二中)、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在文峰区(高新区)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所申请(意向)的公办初中。申请就读市属初中的,可参加电脑派位招生或依据有关政策优先安排转学。

  第四条 办理程序

  (一)办理时间。每年6月份第一、二周的工作日。保证开学前按时报到。

  (二)所需资料。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人才服务一卡通”和子女基本情况。

  (三)办理流程。报名申请;划片招生、电脑派位或统筹安排。

  第五条区教育局按规定落实接收学校后通知办理入学手续,相关材料复印件应留档备查。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执行过程中涉及的问题由区教育局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