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峰区(高新区)“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引进人才购房补贴实施办法 (暂行)

时间:2020-08-15 15:17 来源:安阳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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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根据《中共安阳市文峰区委 安阳高新区党工委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政府 安阳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贯彻落实“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为推动文峰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的实施意见(试行)》(文发〔2020〕5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引进人才购房补贴优惠政策,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是经人社部门取得“人才服务一卡通”(以下简称一卡通)的引进到我区主导产业、科研平台及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按规定连续缴纳3个月社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人员;对于因特殊情况社会保险费不能在安缴纳的人员,由个人出具证明、公司书面申请,经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核通过后,可享受购房补贴。

  第三条引进人才享有以下政策待遇:

  (一)引进人才(含配偶)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申请一次性购房补贴。

  (二)购房补贴标准为,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2万元,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技师5万元,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或技师3万元。

  第四条购房补贴政策申请、审核程序

  (一)申请人到文峰区行政便民中心住建局住房保障窗口提出申请,填写《文峰区(高新区)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

  (二)申请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和一卡通。(复印件各一份核对原件),申请人结婚证或婚姻证明;

  2.文峰区(高新区)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3.经市住建局房产事务中心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购房合同(购房人必须是申请人本人)。

  (三)区住建局审核后进行公示,无异议者,将购房补贴资金通过申请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

  第五条 本办法执行过程中涉及的问题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