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进一步促进我市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计划招聘社区人社协管员20名。
二、招聘对象
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各类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主要包括:
(一)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
(二)正在享受城镇低保的家庭高校毕业生;
(三)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四)残疾人家庭高校毕业生;
(五)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
(六)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七)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
(八)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符合《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阳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安阳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安人社〔2020〕12号)文件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男不超过60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
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5.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6.失业的参战退役士兵、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志愿兵。
以上人员须到本人常住地社区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且信息已录入“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
5.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报名应聘的。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10 月23日起安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3日至报满为止,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高新区各社区。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第7页需标识为就业困难人员);(无法打印此证的,由保障所从互联网+系统查询电子证)(第十页体现三次求职记录)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认定为困难人员的相关证明;
(5)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4、报名办法: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并填写《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
四、资格审查
凡在资格审查环节或公示期间发现报名人员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录用聘用
(一)录用:根据面试情况择优录用;
(二)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高新区社区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统一办理相关聘用备案和薪酬待遇手续。
(三)上岗:录用人员按公益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录用人员参加岗前业务培训,并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六、薪酬待遇
享受现行的公益性岗位待遇,其中公益性岗位岗位补贴1900元(含个人缴纳保险费;标准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共5项(即养老保险补贴、医疗保险补贴、生育保险补贴、失业保险补贴、工伤保险补贴)。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安阳市高新区劳动力市场、安阳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解释,咨询电话:0372-2997552。
高新区劳动力市场
2020年10月23日